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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银保监会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监管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加强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提升政策发布和解读质效、做好“放管服”和便民服务等信息公开。

(一)以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一是制度建设有序推进。2019年4月,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后,银保监会认真开展各项公开制度梳理和修订工作,先后制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成立银保监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保监会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经评估审查,对不予公开的相关文件调整了公开属性。二是新版网站及时启用。建设并启用了新版官方网站,通过全新的版面设计和功能设置,努力将新版官方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办事服务平台。三是系统指导逐步加强。年初,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全年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年中,对各银保监局和机关各部门进行了一次系统培训。年底,组织各单位梳理检查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二)以服务监管为重点,提升政策发布和解读质效。一是会领导带头解读、主动发声。通过出席“部长通道”、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当好重大政策“解读人”和“宣传员”。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会机关公开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1份,组织召开或参加了新闻发布会73次,发布了政策解读稿件150篇。三是有序开展重大决策预公开。先后对《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等监管政策进行了决策预公开,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四是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共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88件。

(三)以服务群众为导向,做好“放管服”等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我会2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指南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全年会机关公开行政许可决定1096件、行政处罚决定21。二是及时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了《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关于三家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等一批风险提示、通报,切实维护了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按时公开我会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三公”经费2019年度预算及2018年度决算信息,公开会管服务类机构收费项目。四是及时公开或更新了我会领导信息、主要职责、内设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信息,定期公开群众关心的银行业保险业统计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0

10

17

规范性文件

41

41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0

10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正在研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正在研究

21

行政强制

正在研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5244.82

注:银保监会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项目数量等情况正在研究。根据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银保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两项,分别是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均为经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7年6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85

23

0

0

1

0

8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8

5

0

0

0

0

16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5

3

0

0

0

0

3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41

2

0

0

0

0

14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5

1

0

0

1

0

2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2

0

0

0

0

0

2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86

11

0

0

0

0

197

(七)总计

782

23

0

0

1

0

8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1

1

0

9

3

2

0

0

5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银保监会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制度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规范、对派出机构的监督指导仍需加强等问题。2020年,银保监会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及时制定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要求及银保监会实际,结合原银监会、原保监会主动公开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银保监会主动公开相关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银保监会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适当调整,规范平台功能设置,优化平台显示效果,方便企业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三是继续加强对派出机构的监督指导。通过培训、调研、考核、抽查等形式,了解掌握派出机构落实《条例》、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文件,补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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